第134页_被拆cp之后(快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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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页

  语气的拒绝意味很明显。但莺是什么人,作为四处流浪的游吟诗人,胆大,脸皮厚是第一要素。当然不可能被一句让开吓退。

  “我好像对你一见钟情了。”莺说,碧绿的眼睛认真地看着黑袍人“我叫莺,精灵族,是个游吟诗人…”

  “没兴趣。”黑袍人抬手,刷,雪芒一闪。袖剑擦着精灵耳侧飞过,割断一缕金发。他寒声说“不想死的话,离我远点。”

  莺瞳孔微缩,对方怎么出手的他居然完全没看清。人类中除了已知那几个什么时候又出现了这样的人物,为什么他之前从没听说过。

  愣神间,黑袍人消失在大路拐角。

  莺站在原地,这次没有追上去。他看着拐角,澄净的碧绿眼瞳蒙上阴霾。

  紫荆花旅店一层就是酒馆,饭点没到,十分冷清。黑袍人在外面系了马走进来,阴森的打扮立即引起旅店老板的警惕。这种打扮的人通常都是巫师,巫师喜怒无常,如果惹恼他,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
  黑袍人抬手,袖袍下一只苍白的手拿出两枚银币放在柜台上。老板畏惧地递出钥匙,那只手接过,又收回袖中。

  黑袍人上了楼,老板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“他肯定是个巫师,要不就是个亡命之徒,太可怕了。他给两个银币,却没有叫早饭…要不要提醒他一下…万一他认为我欺骗他怎么办?”

  小镇旅店装饰朴素。黑袍人在桌前坐下,摘下兜帽,露出一张冰冷的脸。接着他取出一封信,羊皮信纸上是一个人的信息。住址,职业,守卫力量。旁边还附有画像,炭笔线条勾出威严的山羊胡男人。下注:布兰,格瑞伯爵。

  这些信息在奚白看来并没有意义,这封信交到他手里时,此人的价值就只等于两千金币。

  他是个职业刺客,刀尖舔血,拿人命换钱。不像那些高调的传奇刺客,暗影之刺,生灵挽歌…他低调,籍籍无名,平平无奇。没有人传唱他的名号,为他谱写传说。

  他只是个简单的刺客,简单地干着杀人的事。而且也穷的可怜,所有的赏金都用来购买装备马匹。因为没什么名号,刺客的市场他只能分到边缘的一点,紧巴巴地生活。

  奚白把羊皮信纸点燃。火光在他漆黑幽深的瞳孔中跳动。

  “做完这一单,就去魔导塔换把魔导刀。”燃烧着的羊皮纸,稀碎黑末从雪白指缝间坠落。奚白面色如常,似乎根本感觉不到灼烫。

  他想起今天拦路的精灵,长的不错,黄金一样的发色,宝石般碧绿的眼睛,蜜蜡色看起来甜味的皮肤。让人想要,舔一舔…

  奚白掩饰地摸摸下巴。

  可是他没钱再养一只宠物,虽然他对那只漂亮可爱的精灵很动心。况且籍籍无名的刺客先生还有一项特殊的天赋技能——宠物杀手。

  他的宠物都逃不过死于非命的结局,即使是最皮实的巨龙。

  想起那条龙…它死了之后也没有浪费,为主人贡献了它的身体。奚白也确认了龙肉加火烤,撒上一点香料的确是不可多得的美味。他为大陆创造了新菜谱!

  奚白默默回味着那次野外烧烤,突然,窗外闪过一道雷。轰!

  魔法元素波动,是魔法师?这种边缘小镇怎么可能有魔法师?那些高傲的施法者只会呆在魔导塔,与贵族教廷来往。

  哐哐哐,门外传来惊慌失措的敲门声。奚白起身去开门,外面站着一脸惊恐的老板。这个老人可怜极了,他吓的瑟瑟发抖。

  “先,先生。”他边说边观察着奚白的脸色,见他虽然神情冷漠却并没有发怒的迹象,这才小心翼翼地继续“先生,您的马…”

  “我知道了。”奚白神情淡定。

  “不,您不知道…”老板急忙说,额头冒汗。

  “不,我知道。”奚白绕过他往楼下走,果然,门外栓马的地方只剩下一堆黑色粉末。看来是被刚刚的雷劈中了。

  虽然早已习惯,奚白的手还是有点颤抖。上一匹马,病死,上上匹被莫名飞箭射死,上上匹被人偷走。这次他花光积蓄买了最贵,智商最高,防御力堆满的魔兽杂交马。七阶以下魔法皮都打不破,就是为了防止意外。

 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,可能…这就是人生吧。

  看着这堆残渣,价值三十万金币的残渣。贫穷刺客的心在滴血。

  ……

  “布兰伯爵明天要亲自来这里收税。”夜晚的酒馆点上蜡烛,劳作一天的镇民在这里喝酒,品尝面包熏肉。

  “赞美布兰伯爵!”脸色通红的铁匠高声说“他去年减掉的税让我的儿子可以上学。”

  “我攒的钱马上去就可以送爱丽莎去医院治疗。”另一个农夫模样的男人说,他脸上胡须上还沾着泥土。神情疲惫中透着亢奋。

  “那可太好了!”酒馆里其他人纷纷庆贺。爱丽莎是个可爱的姑娘,被森林里的魔狼抓烂了脸。现在她的父亲总算攒起一点钱再跟友善的邻居们借一点,也攒到钱的邻居们很乐意借给这个老好人钱,这样就可以送爱丽莎去看医生了。

  “赞美布兰伯爵!”他们一齐碰杯。

  一个人独自坐在窗边喝柠檬水,他是个瘦弱的山羊胡老头,神父装扮。胸口挂着光明神像。他摇着头开口,神情悲悯。

  “布兰伯爵确实是善良的好人。只可惜他不信我主,不然主一定会让他升入神国永世享福。”

  神父话音刚落,立刻招来了周围人的无情嘲讽“你的主让传教让我们信奉,可我们还是没钱治病,我们的孩子没钱上学。布兰伯爵却可以。”

  “我主也时常赐予你们粮食。”神父反驳。

  其他人语塞,神父的确是好人,他们都在困难时受过对方的接济。

  酒馆门推开,金发精灵拿着竖琴走进来,嗓音优雅动听“教廷什么都不用做,贵族就会向他们供上税收的十分之四。教廷拿着从人民手里收来的税收,养活一群成天信仰主宣扬主光辉的闲人,然后施舍地拿出一点救助穷人,作为主的光辉与恩泽。”

  精灵倚在墙上,拨动琴弦“不劳而获地夺取人民辛苦劳作的果实,掠夺大半,剩下的再施舍给人民。我走过大陆许多地方,精灵之森,人鱼海,龙族空岛,矮人王国,兽人部落。教廷是我见过最会做生意的。”

  “当然,神父是个好人。他经常自己种地将谷物捐给别人,收养流浪动物。错误的只是某些窃贼。”

  “无耻盗贼窃走奇迹,

  神明骨灰奉上王座。

  英雄行走于黑暗,

  群鸦聆听史诗。

  谁将旧日唤醒?

  谁是神的牧羊人?

  要再将人奴役,奉上鲜血与牺牲?”

  精灵拨动竖琴,声音苍凉渺远,似乎在回忆一段遥远古老的史诗。

  莺简单唱了两句,神父冷哼一声,放下钱出了门“不信主之人,必受惩。”

  “我是精灵,要信也是信母树。”莺笑着说“一份熏肉,龙息酒。”他坐下来坐在一群镇民中间。

  “哈哈哈,你是我见过最奇怪的精灵。居然吃肉,喝烈酒,闻所未闻。”一名铁匠说“我见过森林里的精灵,都是采食树叶饮用花蜜露水。”

  莺喝了一大口酒,压低声音“告诉你们一个秘密。”

  “那些精灵因为小气,所以平时都拿果子露水招待客人。他们都吃肉的。看他们饲养的一大群独角兽,就是用来吃的。”

  镇民们都惊呆了,高贵善良纯洁的精灵居然是这样的吗!那些浑身雪白,圣洁被誉为精灵族朋友的独角兽居然是养来吃的?

  他们怀疑地看向莺,却见他已经拿起竖琴“再继续早上的故事吧。”

  这句话成功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,莺的故事绝对不会让他们失望。

  “王后艾米拉和嫉妒的儿子,奥德里克。他遇到那个少女后魂不守舍,下令在全国搜寻对方,谁能找到她,赏金一百匹羊。

  少女被找到了,她是在河边替人牧羊的孤儿。她惊人的美貌比起王后爱米拉也毫不逊色,如清冷的月亮,神秘的黑夜。无数青年为她神魂颠倒。

  奥德里克剪下母亲最爱的夜宴玫瑰,独身一人走向河边。少女坐在河边戏水,白的发光的皮肤,完美无瑕的面容瞬间击中了王子的心。这一定是爱神的安排!奥德里克确信。

  少女也发现了站在河边树下,捧着玫瑰的英俊青年。她微微一笑,站起来。是给我的吗?她问。勇猛无畏的奥德里克在心上人面前手足无措,如刚破壳的幼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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